輝豐股份因廢水排放等環保問題被立案偵查事件
- 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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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錫錫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訪網綜合 4月22日,業界知名新媒體《資本新觀察》對外發布一篇標題為《輝豐股份環保問題被點名 當地監察部門難辭失察之責》的調研報道,引起了中訪網和各大財經媒體、社會公眾的關注。
據《資本新觀察》報道:2018年4月20日,在生態環境部的發布的《生態環境部通報鹽城市輝豐公司嚴重環境污染及當地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問題專項督察情況》的通告出來后,發酵了一個月的江蘇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豐股份,代碼:002496.SZ)環保疑云終于落下“實錘”,該通告不僅確認了輝豐股份上下公司確實存在嚴重的廢水排放環保問題事件,更是直接指出“輝豐公司嚴重污染問題主體責任在企業,但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慢作為問題也十分突出。”
至此,輝豐股份諸如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規轉移和貯存危險廢物、長期偷排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水等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問題一夜間曝之于眾。
中國證券報記者獨家獲悉,輝豐股份(002496,股吧)控股子公司連云港(601008,股吧)華通化學有限公司(簡稱“華通化學”)日前被關停。兩位獨立消息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華通化學被關停系因被查到偷排廢水,公司董事長奚圣虎及高管周海威亦被帶走協助調查。 華通化學被關停的同時,其母公司輝豐股份亦深陷環保泥淖。接近輝豐股份的人士透露,環保督查組3月19日在輝豐股份的華豐工業園廠區的3號車間內開挖尋找違反環保法規的證據,已經挖出部分廢渣進行送檢。目前輝豐股份已有中層管理人員被帶走協助調查。
環保部門確認環境違法問題
在4月20日的《生態環境部通報鹽城市輝豐公司嚴重環境污染及當地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問題專項督察情況》通告中,確認了輝豐股份以下環境違法問題:
一是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督察組根據有關證據,在輝豐股份的廠區對兩處區域進行挖掘取樣。其中一處掘深僅1.5米即發現散發刺激性氣味的黑色污泥;掘深3米后滲出散發刺激性氣味的黃色污水,廢水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濃度嚴重超標。另一處掘深2米發現大量黑色油污,掘深3米發現油泥。這兩處挖掘出的東西都被鑒定為危險廢物,并且兩處填埋區域均未采取防滲措施,且填埋危險廢物上面嵌有混凝土層,其上再覆清土和建筑垃圾,部分填埋區域上方甚至建有生產車間或其他建筑物,以逃避監管。經對周邊地下水取樣監測,地下水已明顯受到污染。督察組還對輝豐公司下屬江蘇科菲特生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菲特,代碼:837367)廠內兩處區域組織挖掘,掘深約2米后發現近百噸袋裝或桶裝農藥蒸(精)餾殘渣和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刺激性氣味濃烈。
二是違規轉移和貯存危險廢物。輝豐公司下屬連云港市華通化學有限公司(下稱:華通化學)未經審批擅自變更生產工藝,將約2.2萬噸化工殘液通過罐車非法轉移至無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鹽城銀天源制鎂(以下簡稱:銀天源)有限公司,再通過該公司雨水溝偷排外環境。現場督察還發現,銀天源制鎂有限公司在廠內大量傾倒有毒有害物質,其附近雨水溝廢水化學需氧量和苯系物濃度分別為973毫克/升和3.86毫克/升,污染嚴重,現場刺激性氣味濃烈。
輝豐公司廠內還露天堆放近萬噸各類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大量污染物在降雨時隨雨水排入清下水管道,環境污染和風險隱患十分突出。下屬鹽城明進納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明進納米材料)在廠內露天堆存危險廢物,未采取“三防”措施,下屬連云港致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致誠化工)和江蘇嘉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隆化工)均超期貯存大量危險廢物,存在環境污染隱患。
三是長期偷排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水。督察發現,輝豐公司長期利用雨天將含有甲苯、三氯苯酚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高濃度廢水通過廠區清下水管道排至廠區西側八中溝,進而匯入黃海。經當地公安機關偵訊,僅2015年利用暴雨時機就10余次偷排高濃度廢水。大豐區環保局2015年7月24日現場取樣監測發現,該公司通過清下水管道偷排高濃度廢水,企業西門兩側清下水排口化學需氧量濃度分別高達13503毫克/升和17968毫克/升;督察組2018年3月21日現場檢查時,企業仍擅自開啟清下水排口并間斷性外排廢水,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超過200毫克/升,超標1.61倍。
四是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輝豐公司2臺40蒸噸水煤漿鍋爐在未完全建成治污設施情況下,即于2017年12月中旬擅自投入運行,高濃度廢水制水煤漿副產蒸汽項目批建不符;咪鮮胺項目變更生產原料未報批環評,擅自于2014年開始陸續實施改建工程。下屬江蘇科菲特生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設計要求建設污泥濃縮池,污泥壓濾設施長期閑置,污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廠內露天堆存的大量危險廢物來源不明,生產車間廢水跑冒滴漏現象明顯。
《商業觀察》記者梳理該通告內容,發現輝豐股份存在的問題包括:輝豐股份母公司廠區以及子公司科菲特、華通化學、明進納米材料、致誠化工、嘉隆化工等都以填埋或露天儲存的方式貯藏著大量的危險廢物。并且通過雨天排污至河流或者偷運到不具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治污公司等方式非法處理危險廢物。
除此之外,輝豐股份還存在更改生產工序以及原材料以及在未完全建成治污設施情況下運行煤漿鍋爐的違法行為。輝豐股份以上違法行為已經對環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輝豐股份“通過清下水管道偷排高濃度廢水,企業西門兩側清下水排口化學需氧量濃度分別高達13503毫克/升和17968毫克/升”、治污公司銀天源“附近雨水溝廢水化學需氧量和苯系物濃度分別為973毫克/升和3.86毫克/升,污染嚴重,現場刺激性氣味濃烈。”
輝豐欲掩真相
早在2017年11月,網上就流傳關于輝豐股份的環保問題,當時的輝豐股份是矢口否認。
到今年3月中旬,輝豐股份旗下子公司華通化學被發現確實存在偷排廢水現象之后,輝豐股份就陷入了環保問題的泥淖。并且環保督查組3月19日在輝豐股份的華豐工業園廠區的3號車間內開挖尋找違反環保法規的證據,已經挖出部分廢渣進行送檢。
此后,輝豐股份發布了兩條澄清公告,兩條公告都是主張“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正在配合調查”。公告中認為公司雖然更改生產工序和原料,但“主要污染因子并未發生變化”。
然而,事實與之公告中的態度截然相反,在此次通告中,還指出“輝豐公司為應對督察組現場檢查還臨時編造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并提供虛假報表”的行為,與其公告中“正在配合調查”等字眼相悖。
期間,《商業觀察》記者也試圖采訪當事公司,可無論是現場調查走訪公司還是后期的通過公司董秘郵箱、電話的采訪,都未收到輝豐股份公司的回應,董秘也未回復。
在4月16日,輝豐股份又發布一則公告,表示將延遲至28日進行信息披露。
直到后檢查結果證實,輝豐股份的公告也是十分簡單:
多次被舉報,環保部門監察不力
《商業觀察》記者來到輝豐股份華豐工業園區所在的江蘇大豐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采訪負責對外宣傳的包衛東關于輝豐股份此次的環保問題,包衛東只說:“我們不清楚”,并讓記者去區里對外宣傳辦公室(簡稱外宣辦)。但當記者提出希望了解管委會對輝豐股份的日常監管記錄時,包衛東只是讓記者到外宣辦,自己不能說什么。當記者來到外宣辦時,外宣辦則是讓我們等環保部門的通告,他們也不清楚具體情況。
可以說,此次的大豐之行,記者一無所獲。事后記者通過電話采訪了當地大豐的環保局宣教科張主任,張主任表示之前是接到過對輝豐股份的多次舉報,但并沒有發現問題。包括在日常監管方面也沒有發現問題。
此次通告中,生態環境部也指出了監察不力的問題:
輝豐公司嚴重污染問題主體責任在企業,但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慢作為問題也十分突出。2016年7月至8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江蘇省后,先后兩次交辦反映輝豐公司污染問題突出、違規存放高濃度廢水并利用雨天偷排的群眾舉報。但鹽城市及大豐區在查處過程中避重就輕,僅就企業環境管理提出整改要求,未對偷排高濃度廢水問題開展針對性調查,終以舉報不實為結論向社會公開。
2013年以來,鹽城市及大豐區黨委政府及其環保部門共收到上級轉辦或群眾直接舉報涉及輝豐公司環境污染問題的信訪130余件,但均未引起足夠重視,未組織深入核實,查處工作流于形式。在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三年多的時間里,除在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時就企業危險廢物未網上申報問題罰款5萬元外,再未對企業環境問題進行實質性處罰。
2017年12月,根據群眾舉報,大豐區在江蘇科菲特生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廠內挖掘出違法填埋的農藥殘渣等危險廢物50余噸,但工作中途而止,不僅沒有繼續挖掘處理到位,而且也未對企業依法進行查處,助長了企業僥幸心理。
2018年1月,群眾通過律師致信鹽城市委、市政府,反映輝豐公司在2017年利用暴雨偷排高濃度廢水情況,但鹽城市環保局未經核實,即于2018年1月25日公開調查情況,認定輝豐公司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
此次事件之后,華通化學已經停產,科菲特也已停牌,輝豐股份的股價直至今日收盤,已跌至3.59/股。
生態環境部于2018年4月11日致函江蘇省政府,要求嚴肅查處輝豐公司環境違法問題,并盡快開展非法填埋危險廢物全面排查挖掘、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及修復工作。同時已梳理形成問題案卷,將于近日移交江蘇省委、省政府,由其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依法依規依紀實施問責。